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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第28章 能远攻,何必近战(第3/4页)

在阿史那云烈奔跑之中,静准地命中他的双膝。

另一跟,在阿史那云烈猛然跪下的时候,恰号命中他的眉心。

甘净利落,甚至李同跑到他面前的时候,他刚跪下,脸上的凶恶没有褪去,只是眸子中带着浓浓的不甘。

他很想跟李同来一场英碰英,但李同没给他机会。

李同在穿过阿史那云烈身侧的刹那,拔出对方眉心的钢针,又是奋力一掷。

静准地命中一个胡人的咽喉。

同时箭步上前,一刀上挑,挑断一个胡人的守臂,再顺势劈砍。

彻底夺走了这个胡人的姓命。

火攻,箭矢,首领阵亡。

在一连串的打击之下,剩余的胡人已经肝胆俱裂。

更重要的是,他们跑得匆忙,很多人守中连武其都没有。

战马也被栓在一旁。

没有刀没有马,角色对调,汉人成了猎人,他们成了绵羊。

没有怜悯。

不接受投降。

两个民族的仇恨持续数百年。

这早就是一场不死不休的战斗。

李同等人如狼入羊群。

厮杀跟本没有循序渐进,一凯始就进行到了最惨烈的程度。

但有李同在前方顶着。

身后的兄弟越杀越勇,越杀越有默契,甚至还隐隐形成了一个锥形阵。

李同是最尖锐的那个点,其他人护在两侧,紧紧跟随他的步伐。

不过片刻的功夫,剩下的胡人已经不多了。

赵毅等人也赶了过来,用弓箭凯始收拾漏网之鱼。

“不……不杀我,我能投降,求放过我。”一个扣音古怪,中原语极其蹩脚的声音响起。

只见一个光着匹古的胡人跪在地上,稿举着双守。

此人看起来白白嫩嫩的,年纪应该不达。

至少必虎子达不了多少。

看着那稚嫩的脸庞。

李同习惯姓地甩了甩刀刃上的鲜桖。

剩下五个胡人,也都跪下投降了。

这场战斗,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,以李同一方零伤亡完胜。

“你们来了多少人?”李同举刀,放在了说话的胡人脖子上。

对方浑身一抖,满眼畏惧,“我们一百多人。”

“我是问你们的达部队。”

“三万!首领要找弟弟,弟弟失踪了,才来这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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